1. 执行标准:《GA 420-2008 防暴服》标准。
2. 要求重量应≤7.5kg。
3. 防护面积检验要求细化
防护面积≥1 ㎡: 前胸及裆部≥0.18 ㎡后背≥0.18 ㎡,上肢(按双肢)
≥0.25 ㎡,下肢(按双肢含脚背)≥0.39 ㎡;
连接强度检验要求:插扣强力>600N,尼龙搭扣扣合强力>8.0N/cm2,连接 带强力>2200N。
4. 防刺性能要求以 24J 动能垂直刺入防护部件,刀尖不应穿透。
5. 应采用模块化设计,穿着时间不大于 2min。
6. 穿着灵活性:护肘和护膝可转动。
7. 阻燃性能检验要细化:要求续燃时间小于等于 8s,除标准要求的对塑料件和面料的检验外,还检验包边带、粘合扣、织带的阻燃性能。
8.环境温度适应性:-30℃~ +55℃。
9.耐冲击性能:要求以 160J 能量冲击,相应部件不应破损、开裂。